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院士专家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 选拔及上一轮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可晗
发布日期: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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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浙江省科协办公室、浙江省社科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高校“院士专家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浙教工委办〔2025〕1号)精神,现就做好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重点与目标 第二批“结对培养计划”拟选拔50人左右,培养期5年。通过实施“结对培养计划”,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人才自主培养力度,加快提升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研究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大力培养一批满足我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需要的优秀青年学术人才,不断壮大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学术骨干。一般要求全职在省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的青年学术骨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5年1月1日以后),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较好,学术发展潜力较大。依托省登峰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的,或已入选省级以上青年人才计划或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优先考虑,其中,通过专家举荐入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与院士专家签订结对培养协议后,可直接入选“结对培养计划”。上一轮“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培养对象中,支持期满考核优秀且已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可纳入接续培养对象。 (二)院士专家。主要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文科资深教授等顶尖人才中选配,优先选择浙江籍院士专家或热心帮助我省高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院士专家,年龄一般应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结对导师选配应注重学科方向和人选匹配度。 三、申报结对程序 (一)推荐申报。申报对象填写《“青年英才计划”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提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对申报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自主开展结对导师选配工作,并将初步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和拟结对院士专家基本情况报学校人事处。上一轮期满培养对象需填写《“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考核登记表》、《考核汇总表》(9月17日前纸质盖章版交至东科教南22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k@zjut.edu.cn),考核优秀可申请接续培养。 (二)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自主结对。省委教育工委反馈意见,各单位自主联系确定结对院士专家,建立结对关系后组织签订协议书,制定结对培养方案。 (四)审核公布。省委教育工委会同省科协、省社科联对培养对象资格条件和结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发文公布“结对培养计划”入选名单。 (五)考核督促。学校每年对“结对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满三年进行中期考核,协议期满后对“结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名额分配 学校申报数量不超过3人(不含接续培养)。相关学院(研究机构)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在推荐时重点考虑具有较强学术研究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人才。 五、相关保障 (一)学校给予入选“结对培养计划”的青年学术骨干一定的经费资助,结合校内相关人才支持政策统筹实施,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结对院士专家指导报酬由学校与院士专家协商确定。上述所需经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从学科建设经费或人才建设经费中统筹列支。 (二)省委教育工委、省科协、省社科联将优先推荐“结对培养计划”入选者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科研课题。入选者可根据结对培养需要安排一定的脱产研修时间。 六、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2025年9月17日前将《“结对培养计划”初步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推荐情况汇总表》《党组织把关意见》报人事处师资科(纸质1份交至东科教南222,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k@zjut.edu.cn)。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88320477,邮箱:szk@zjut.edu.cn。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9月17日早上十点前将附件1、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kh@zjut.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A518,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