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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
发布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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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23届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推免工作的相关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信息工程学院2023届免试推研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进程安排 1、按照教育部要求及学校《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21〕30号)等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名额分配方案,经学生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 2、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符合推免资格的学生在9月11日前登录钉钉推免资格申请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签署不放弃推免资格承诺(详见附件2)。申请截止时间:9月11日(周日)中午12:00。 3、学院按照实施细则对所有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进行初审,并组织II类特殊学术专长者进行院内评审。学院初审后在9月13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处,初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 4、9月13日-14日,学生处对学院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复审。 5、9月15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对申请“四年制免试推研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进行面试选拔,对各类推免名单进行审定。 6、9月15日-9月24日,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学生处网站面向全校范围公示。 7、9月24日,学校将推免生公示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备案。 8、具备正式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5日起,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学校;同时可以填3所学校志愿,48小时内不准修改;缴费并参加学校复试,可以同时接收和参加多个学校复试;待学校复试出成绩、发出预录取通知;学生只可以选择则其中一所高校作为“待录取”;网上操作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操作;以免错过录取。学生在选择“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中心辅导员处备案;若放弃“推免资格”或“待录取”机会请上交书面申请并陈述原因。学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辅导员处备案。 9、10月25日起,学院统计推免生录取情况和直博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并上交学生处。 二、学生报名注意事项 1、系统报名表格的内容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被推荐学生所在专业同年级人数应相同;专业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严格按照学院审议公布的唯一排名为准,学生不得填写最好排名名次。 2、表格填写完毕后,学生应及时提交申报系统,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3、学生重考成绩和公选课学分,不计入总分; 4、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并作出书面承诺,在免试推研工作结束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并造成学校免推名额损失者,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档案。 三、名额推荐 1、名额分配: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我院可以向学校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4人,其中正式推荐名额36人,预备推荐名额18人。另有不占学院指标的专项推免指标,I类特殊专长21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2人,运动员1人(专项推免指标由学校统一评审)。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术II类占用学院指标,指标数不超过学院正式推荐名额的10%,在切分院内各专业指标前提前预留。按照2023届各专业毕业班在读学生人数(不含健行学院、本硕博一体化、I类特殊专长、运动员),确定各专业正式推荐人选和预备推荐人选如下:
申请竞赛类“II类特殊学术专长者”,需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申请专利、专著和学术论文类“II类特殊学术专长者”,除需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外,还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特殊学术专长Ⅱ类院内评审方案见附件3。 学校新增指标下达(不超过1个)或学院II类特殊学术专长者经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与审定不通过时,该指标按学院各专业人数比例切分原则依次分配至通信、电信、电气、智科、自动化专业,且相关专业增加1名预备名额。 2、替补排序方法:根据同一专业内绩点与综合排名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专业内正式名额放弃时,由同专业内预备名额替补。若正式和预备名额均放弃时,该专业的推免名额划至所在大类招生时的其他专业;如大类中有两个以上专业的,经预备名额替补后,某一专业推免名额仍出现空缺的,根据大类其他专业内的预备名单中绩点与综合排名之和除以专业总人数进行排序来填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四年制兼职辅导员”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3名;“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额每个学院不超过4名,学院对报名以上两类专项学生分别进行面试,排序后,推荐上报学校。根据学校最新通知,2023年推免中,“研究生支教团”报名人员要求平均绩点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同时符合列专业前30%的要求。 2、普通推免生可与“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兼报,但“四年制兼职辅导员”与“研究生支教团”不可兼报。 3、推免生预备人选仅作为校内遴选时替补用,不上报省考试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不备案。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22年9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