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招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仲国民 发布日期:2021-12-1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评选信息学院2021年招生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招生和就业工作中有先进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中央、省和学校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心招生、就业工作,表现突出。

2、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责任心强。

3、努力开拓招生生源基地或就业市场,为推进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做出明显成绩。

4、服务意识好,积极为考生提供招生指导和服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并受到学生广泛好评。

5、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6、招生先进个人原则上要求全程参与2021年招生宣传工作;就业先进个人要求承担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先进个人若干,采取各系、研究所推荐和本人自荐的方式;

     2、在学院先进个人基础上各推荐1位教师参加学校招生先进个人和就业先进个人评选;

     3、学院评定后颁发证书表彰并给予奖励。

四、申报办法

  12月22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稿发至邮箱zgm@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招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