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 关于申请2018-2019(一)学期 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的通知
作者:顾红斐 发布日期:2018-10-08 浏览次数:

为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本科课堂教学创新、提高本科课程教学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工大教[2017]28号)文件精神,特设立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

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立助教岗位课程条件

1.助教岗位主要面向修读人数多、教学工作量大的通识课程和大类基础课程。

2.优先考虑有教学建设项目的课程。

3.教学班学生人数不得低于30人。

4.每位教师限报一门。

二、申请助教岗位研究生条件

1.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应为本校基本学制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一位研究生只能承担一个助教岗位,且不得同时承担助研或助管岗位。在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已经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本科生可酌情申请本科教学助教岗位。

2.申请助教岗位的研究生需品学兼优,责任心强。所学专业与申请岗位相同或相近,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成绩无不及格课程。

三、助教岗位职责、津贴和考核

1.助教应听从主讲教师指导,服从主讲教师的工作安排,协助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指导习题课,进行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辅助工作并参与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

2.助教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每月40小时。助教原则上要全程随堂听课。

3.学院设立的助教津贴标准为500元/月·人。

    4.助教的考核详见《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工大教[2017]28号)文件。

四、助教的选拔程序

1.根据申报课程条件,主讲教师于10月12日前提交《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申请配备助教申请表》(附件1)。学院经教学委员会评审后于10月19日前将助教设岗结果在学院网站公布。

2.如主讲教师有推荐人选,或研究生有意愿申请助教的,可在学院网站了解学院助教岗位设立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向学院递交申请。

5.助教岗位的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

附表2: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docx

附表1: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申请配备助教申请表.docx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