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申请2013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lxq
发布日期:2012-08-17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各类科技项目早启动、早立项、早实施的精神,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 2013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学院加强对申报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共同完成申报工作。 一、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和各类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按本通告、各类项目申请指南以及撰写提纲等具体要求填报申请书;申请人应按照《浙江省省级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10〕382号)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经费预算。 2.为进一步提高申请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保障科学基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总量实行适度控制,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务必保证申报质量,其中35周岁以下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少于申请量的40%。 3.申请者须正式受聘于本单位(注:学校人事处已办理正式聘任手续),每年在本单位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包括6个月)并且已成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会员。 4.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分为“主要成员”和“非主要成员”两类。“主要成员”指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并已成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会员的人员。“非主要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不符合会员申请资格人员。各依托单位符合会员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非主要成员”参与申报。 5. 在读研究生、博士后、省外及境外科研人员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6. 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另行通知。其中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出生日期必须在1970年1月1日以后;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须为男性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8.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省基金系统网站系统使用须知-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申请人填写“主要成员”信息时,须输入各主要成员的“申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各会员的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2次,请各位会员注意保管好本人的“申请验证码”。 9. 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并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不得申请新项目。 10.鉴于重点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名额有限,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选取专家评价较好但因名额限制无法获得资助的重点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转为一般项目予以资助,总数不超过20项。 11.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学技术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不得在各类省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请,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12.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主持一般项目: (1)2011年、2012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且资助经费在10万元(含)以上的。 (2)正在主持省科技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且2012年9月25日前未能结题验收的。 (3)正在主持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累计经费达200万元(含)的。 (4)2012年9月25日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获得资助(注:获资助时间以有关部门项目批准通知或立项文件的发文日为准),主持前3条款所列项目的,省自然科学基金将不予资助,申请人应主动告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并撤回其2013年度一般项目申请。 13. 正在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973计划立项项目、国家973计划立项课题、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立项项目(课题)、国家973前期研究项目课题以及省重大科技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4. 已主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已获得过省基金杰青项目(包括杰出青年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5、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书前,请确认会员信息完全真实准确,申请书开始填写后不要修改会员信息,以免出错。 2.申请书题目切忌不要写应用研究,否则可能会直接初审不通过。 3.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电子申请书容量不得大于3兆字节;如有图片,请使用JPG、JPEG格式。请到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网址:www.zjnsf. gov.cn)申报专栏下载2013年版的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和网上填报操作指南。 4.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上传签章后的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扫描件。 5.申请人应当通过所在依托单位向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提交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注:内容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文档一致,提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推荐表二份)。 6.项目类型和资助经费:如果申请经费超过以下额度,将不予受理。 l 一般项目为6-10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5万。 l 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为20-40万。 7.经费问题:务必认真做好申请经费的预算,结题时将检查决算与预算的吻合情况,下面的要求请务必遵守。 l 管理费=8%,说明请写“按规定提取” l 设备费:一般、青年项目≤30%,重点、杰青项目≤20%,包括自制的设备在内。 l 人员费:一般、青年项目≤15%,重点、杰青项目≤10%,说明请写“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的劳动费用” 8.预计研究期限: l 一般项目为2-3年,由于目前国库统一支付的局限,经费使用有效期为2年,建议申请2年。 l 重点项目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为3-4年。 9.申请书正文第二点研究工作的科学意义分两类填写:如果是纯基础研究,需结合学科发展趋势,论述科学意义和对学科发展的提升作用;如果是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性工作,需结合我省实际,论述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及其对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作用。 10.一般项目采用双盲法评审,故申请书正文中不得透露申请者姓名、工作单位及相关信息,工作基础中可以列发表的论文或项目的题目、期刊名或项目来源、年份、卷期,但是必须把姓名隐去。重点和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不需要隐去。 11.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一栏中必须写明发表论文的篇数。 12.申请书请如实填写,所引用材料必须确切无误并有明确依据。 13.必须将正文提纲中括号内的斜体文字全部删除。 14.如果项目申请获得资助,发表的期刊论文等成果必须正确标注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及资助号,否则将可能不予结题。 三、我校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8月15日 发布申报通知 8月16日——9月24日 申请人前期准备工作,注册会员、学院科研秘书开通帐号等。 9月25日——10月20日 申请人网上在线填写申报 10月20日——10月25日 学院在线形式初审并网上上报科技处 10月20日——10月25日 科技处在线形式审查 10月25日下午16时截止 科技处上报基金办 注:各申请人务必在10月20日上报完毕,上报后不得随意修改,否则版本出错将影响初审通过。 11月1日——15日 11月1日——15日 学院统一上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杰青项目纸质申请书需要附推荐表二份)+最后签字页一份(需尽早提供,以便盖好章后及时返回上传)和计划项目审批表一份. 10月25日 ——11月15日 申请人上传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杰青还需上传推荐表
联系人:王剑斌 联系电话:88320515 邮箱:wangjianbin@zjut.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