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金项目申报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06-11-16 浏览次数:

    国家基金每年申报一次,以下是2008年申报时的相关要求:
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加强对项目申报的宣传、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此次申报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等文件,按要求填报申请书。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基金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原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等。各类项目的拟资助范围和申请要求,详见《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各类已立项项目的查询请登陆https://isis.nsfc.gov.cn/portal/proj_search.asp
 
2. 2008年启用调整后的新申请代码,请在附件中查阅。
 
3. 申请条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另外,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也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需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并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人员推荐。
   申请人为在职研究生的,只能通过其在职的聘任单位申请,同时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同意函应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
   青年科学基金的申请者限申请当年1月1日末满35周岁,即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未获资助,项目组成员以青年教师为主。
 
4. 限项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包括项目组成员),申请新的和承担在研的(含参加)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不包括执行期一年以内的项目)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包括项目组成员),申请新的和承担在研的(含参加)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项目数不得超过3项。 (不包括执行期一年以内的项目)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申请新的或承担在研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一项,参加数不限。(不包括执行期一年以内的项目)
   在研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成员,不得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同类项目,也不能因申请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为严格把握,以免形式审查不合格,请教师注意,负责、参加、在研的项目累计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2月/年。
 
5. 经费问题
   申请项目今年的资助强度请参考2008年项目指南中各学科的介绍。
   国家基金委要求经费预决算的基本一致性,所以,在申请书中的预算一定要仔细、全面、基本准确。
   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一般申请时按10%填写,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人员的劳务费用;管理费=5%,说明按学校规定提取。
   重点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和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0%。
   经费开支明细说明:①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②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③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④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6. 参加申请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如果人在国外的,可签名后发传真过来。若主要参加人员中有其它单位的的参加人员,必须加盖合作者单位公章。
 
7. 已有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且未结题的,国家基金不再受理。同年作为负责人申报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的,必须附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与国家基金申请书装订在一起。
 
8. 关于申请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于2008年1月1日后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
    申请书实行纸质文件与全文电子文件同时报送。请申请者下载申请书,录入完成后,将申请书电子版“检查保护”,输入自设的密码(为保证申请书在各个环节不被别人篡改,请记住并保守密码),发邮件至学院初审,意见返回进行修改,然后打印纸质材料上交。纸质申请书与电子文件的版本号必须一致。
 
9. 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12月28日               发布2008年度国家基金申请通知
   2月25日-2月27日       集中答疑时间(0571-88320515)
   2月22日-3月5日        申请书初审以及意见返回
                       化材学院申请书请发至ce2@zjut.edu.cn
                       机电学院申请书请发至jdxyky@zjut.edu.cn
                       生环学院申请书请发至hlsha@zjut.edu.cn
                       信息院申请书请发至maokeji@zjut.edu.cn
                       药学院申请书请发至 yxy2@zjut.edu.cn
                       其他学院申请书请发至jianglai@zjut.edu.cn
   3月10日17点前       学院汇总上报科研处(正式纸质材料、电子文件、计划项目审批表)
纸质材料: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一式一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一式三份。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注:由于今年基金委受理时间提前了,并且还需要通过基金委系统查超项问题,所以请申请者务必按时上报正式申请书。
 
10. 列举部分初筛原因:超项;无公章;不属于本学科资助范围;不符合指南要求;无推荐书;无签字;经费预算不合理、无详细的经费预算;申请书写得过于简单、立论依据不足等;青年基金超龄、再次申请青年基金。部分学部严格要求负责、参加、在研的项目累计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2月/年;同年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的需附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
 
11. 2007年底应结转国家基金项目注意事项:请项目负责人用用户和密码登陆https://isis.nsfc.gov.cn/,下载进展报告,填写完毕后,上传系统,下载打印两份,附有关论文复印件和证明材料一份,学院统一交科研处,进展报告上交时间截至2008年1月10日17点前。
 
12. 2007年底应结题国家基金项目注意事项:请项目负责人用用户和密码登陆https://isis.nsfc.gov.cn/,下载总结报告,填写完毕后,请先发邮件至jianglai@zjut.edu.cn,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后,电子版上传https://isis.nsfc.gov.cn/,下载打印,纸质材料需财务和审计盖章,附有关论文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建议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然后学院统一上报科研处,总结报告纸质材料上交时间截至2008年2月25日17点前。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