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然科学研究机构2025年度总结工作的通知
作者:罗晓琴 发布日期:2026-01-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校直属研究院、各级协同创新中心: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平台、校直属研究机构(理工类)、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分析测试中心2025年度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1、各研究机构、校直属研究院(理工类)、各级协同创新中心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年度总结表》(附件1),做到实事求是,言简意赅,篇幅紧凑,重点突出,数据清晰,于科研系统研究机构平台年报处上传;

2、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平台由所在学院汇总,学院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科研院平台管理办公室,具体机构清单详见附件3 ;

3、分析测试中心(动物中心、电镜中心)的总结直接报送科研院平台管理办公室;

4、相关统计内容时段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报科研院,纸质材料(年度总结表和汇总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请于2025年1月22日前报科研院交至东科教南220,电子材料发到wangym@zjut.edu.cn。联系人: 王冶闽,联系电话: 0571-88320714。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年度总结表.docx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 浙江工业大学省部级(含)以上基地与平台、直属研究机构一览表(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