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健行特聘教授岗位”申报评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可晗
发布日期: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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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强化实绩导向,增强高层次人才对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支撑度,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健行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25〕4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开展“健行特聘教授岗位”(以下简称“健行教授岗”)申报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健行教授岗”主要面向校内在编在岗的具有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以重点目标任务为导向,重点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由A、B、C三大类型、共七级岗位组成。A型岗位,分设A1、A2两级岗位;B型岗位,分设B1、B2、B3三级岗位;C型岗位分设C1、C2两级岗位。 本次开展A、B、C型“健行教授岗”申报评审工作。主要面向聘期到期申请续聘人员及新申请人员。聘期内在现聘“健行教授岗”岗位上取得高一级岗位资格认定条件的新业绩者,可以申请重新聘任。以上人员均需提交申请材料。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团结合作;身体健康,能全职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2.对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术研究领域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新性构想,带领推动本学科研究领域赶超或引领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科研创新能力。 3.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突出贡献。申请评审的教师须符合现聘专业技术岗位的教学、科研、育人业绩的基本要求。 4.“健行教授岗”对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请资格 申请“健行教授岗”的资格条件,见《浙江工业大学“健行特聘教授岗位”资格条件及特殊津贴标准》(附件1),首次聘任时的成果类、项目类资格条件应为近8年新增业绩(2017年7月到2025年6月),申请续聘、聘期内调整人员填写上一健行特聘期取得的业绩。 “健行教授岗”应在完成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或人才项目规定期间的任务)基础上,重点在人才培养、科研、学科专业建设、平台建设、团队梯队建设等方面提出具有引领示范、标志性成果的目标任务(承诺至少新增一项所申报“健行教授岗”岗位对应资格条件的标志性目标),作为聘任的重要依据。 三、聘任程序 请新申报人员、续聘人员(包括到期续聘、聘期内申请调整岗位)填写申请表格,聘期内申请调整岗位人员同时需提交考核材料。每位申请人最多申请一个“健行教授岗”。应聘人提交《浙江工业大学“健行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人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情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聘任条件等进行审查后报人事处复核。学校组织评审,确定人选公示后发文聘任。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审核、报送工作,请将同一岗位申报人员分别排序上报,于6月24日(周二)中午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师资科(东科教楼南222),并将相关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 申请表及汇总表所填人才、成果、项目类信息均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电子稿,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由各二级单位留存备查,无需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88320477,邮箱:szk@zjut.edu.cn。
烦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6月22日(本周日)前将申请表、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likh@zjut.edu.cn,纸质版提交至A518李可晗处审核,联系电话:852905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