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瀚海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dy 发布日期:2025-05-2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瀚海计划”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瀚海计划”管理办法》(见附件1),认真组织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注册的在校非定向研究生或已入选我校本硕博一体化培养的应届本科生

二、资助范围

1.联合培养:赴国(境)外进行为期3个月及以上的学术研究;优先支持1年内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获学校推荐、但未获批的项目。

2.国际学术会议: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且本人为第二作者)、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被在国(境)外召开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接收,并应邀在会议上口头报告。

3.短期交流:赴国(境)外开展期限为1-3个月的学术交流。优先立项学校、学院整建制派出且不少于5人的交流项目。

4.学期制课程:赴国(境)外参加3个月及以上课程学习。优先立项通过学校、学院合作培养渠道派出的学生

三、资助政策

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给予2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和最长为期12个月的联合培养(或2学期的学期制课程项目)的资助。博士研究生给予1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或最长为期6个月联合培养(或1学期的学期制课程项目)的资助;对于入选本硕博一体化培养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给予1次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短期交流)或最长为期3个月联合培养(或1学期的学期制课程项目)的资助。

四、申请及立项

1.联合培养和国际会议的申请人,须根据附件2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并按照附件3操作指南,登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13日),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系统提交后请及时提醒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分管领导审核。

2.短期交流的申请人,须根据附件2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瀚海计划”短期交流申请表》(附件4)及《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瀚海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6),提交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分管领导审核。

3.学期制课程的申请人,须根据附件2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瀚海计划”学期制课程申请表》(附件5)及《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瀚海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5),提交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分管领导审核。

4.请各学院于2025年6月17日之前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瀚海计划”短期交流申请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瀚海计划”学期制课程申请表》及《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瀚海计划”申报汇总表》电子稿及学院盖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jspy@zjut.edu.cn。

请注意《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瀚海计划”申报汇总表》应包含联合培养、国际会议、短期交流、学期制课程四种类别的申报情况。其中联合培养和国际会议两个类别申报情况可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导出。

5.研究生院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立项。

派出及管理

1.获得资助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派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本次访学资格的,不影响下次申报。

2.获得资助人员出国(境)前查看《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备案流程》(http://www.gs.zjut.edu.cn/2025/0526/c7533a308379/page.htm),办理后续出国(境)前的相关手续。未经备案出国(境)者视同放弃资助资格,不予报销经费。

六、其他事项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瀚海计划经费”仅资助立项学校研究生瀚海计划”项目。

2.获学校推荐申报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的研究生,未录取的项目请及时在系统填报。

3.其他未尽事宜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瀚海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为准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瀚海计划”管理办法.pdf

附件2 须提交的佐证材料清单.doc

附件3 操作手册.zip

附件4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瀚海计划”短期交流申请表.doc

附件5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瀚海计划”学期制课程申请表.doc

附件6 浙江工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瀚海计划”申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