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的通知
作者:lhr 发布日期:2024-05-16 浏览次数: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23〕9号)及《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浙研教字〔2024〕06号)文件要求,现启动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参评条件

2023年1月及以后毕业的研究生或在校研究生。

二、提交材料

1.电邮材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和《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支撑材料: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电邮材料命名规则为:汇总表_浙江工业大学;申报表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浙江工业大学_第一完成人姓名。其中汇总表需发送Excel格式版本。

2.纸质材料。《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一式两份,上交至所在学院,其中一份须加盖学院公章。

三、评审推荐

采取自主申报、限额推荐的方式,我校推荐名额为72项。学校将65项名额分配给有关单位,由各单位组织评审推荐;7项机动名额由研究生院组织评审推荐。

所有材料需在2024年5月30日前报送到信息楼A520。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290521

邮箱:lihairong@zjut.edu.cn

         材料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