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吴静静
发布日期:2024-05-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校直属研究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提升高等学校青年教师专业能力,加强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我省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项目(以下简称“国内访学访工”项目)。现就2024年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与条件 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对象为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项目选派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接收单位与导师 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访问学者导师可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三、推荐名额 不作限额,由所在单位根据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及教师专业发展需求予以统筹选派。 四、管理考核 为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要求,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在系统中填报结业考核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签署意见。具体系统操作另行通知。 五、申请办法及时间要求 2024 年“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继续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将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线上确认。请申报教师及时完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并在“访学访工管理”模块进行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及学校审核同意后,联系指导教师及接收学校管理员及时进行短信或邮件确认。(申报人员操作手册或学校审核人员操作手册可在系统内“访学访工管理”模块下载) 同时请各单位将申报教师《进修审批表》(见附件1)签署意见后,于截止日期前交人事处师资办(东科教楼南223),《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至师资办邮箱(szk@zjut.edu.cn)。截止日期为6月5日。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访学经历及其业绩作为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做好年度访问学者的申请推荐工作,并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确保访学质量。
联系人:吴珺悦,联系电话:88320097,邮箱:szk@zjut.edu.cn,地址:东科教楼南223。、 附件2:2024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3为浙江大学导师库教师名单,供参考。 学院通知:有意愿报名的老师请在5月31日下班前,将附件1审批表纸质版交至A518吴静静处,附件2汇总表电子稿发至jingjingwu@zju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