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息学院中层干部2023年度评议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陶进
发布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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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2023年是本轮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最后一年,根据《信息工程学院第四轮任期目标责任书》(2020-2023)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中层干部2023年度评议推优工作,请对照任期目标检视检视任务达成情况,做好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议原则 年度评议推优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学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帮助中层干部总结经验和成绩,发现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思路和举措。 年度评议推优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注重工作投入和工作实绩,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过程评议和结果评议相结合的形式,根据任期目标任务、年度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和干部岗位职责,通过个人年度总结、履职实绩分析、组织综合评议等程序进行。 二、评议范围 学院中层干部 三、评议内容 2023年度学院中层干部评议内容包括岗位履职情况、任务达成情况、个人总结分析三个方面,重点关注干部管理工作的思考谋划和工作实绩。 1.岗位履职情况:对照岗位职责条目式列举个人履职举措,包括常规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的具体举措等。 2.任务达成情况:岗位聘期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着重考察所在部门标志性成果的目标任务完成的具体举措、完成进度、存在问题、改进计划等。 3.个人总结分析:主要包括个人工作思路、工作态度、组织协调、个人业绩、创新能力及存在的问题等。 四、评议程序和具体安排 (一)书面总结 每位中层干部填写《信息工程学院中层管理岗位聘期工作手册》,本人签名后于2024年1月17日前由各部门统一上交至对应领导处。 (二)现场述职 学院分线组织召开学院中层干部现场述职评优会,每位中层干部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对照岗位职责就个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报告,并简要阐述年度工作计划。 (三)综合评定 学院根据工作实绩,在听取分管院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对中层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评优建议,由学院党委会提出最终评优结果。优秀中层干部的评定比例不少于15%。 五、评议结果运用 考核相关情况将作为学校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学校中层干部推荐、培养教育、管理监督、评奖评优等各方面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学院工作量考核及绩效奖励制度,将评优结果与管理补贴挂钩。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