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的通知
作者:lhr 发布日期:2023-06-07 浏览次数:

一、申报对象:

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参加优秀实践成果申报:

1.在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上一年度专业学位获得者(20221月及以后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校内导师、校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2.知识产权应归属浙江工业大学,相关成果不涉及技术机密和知识产权纠纷。

3.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社会生产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具有较好的实用价值;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社会效益。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与评审

1.由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并附成果支撑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确定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并予以公示。

(二)材料报送

6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学院培养办公室(信息楼A520):

1.申报表纸质稿、成果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成果表现形式: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需附成果简介);文艺作品提供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2.《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3.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申报表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支撑材料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每项成果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成果名称_学院名称_第一完成人姓名。以上材料电子版611日前请发送邮箱:lihairong@zjut.edu.cn.

(三)时间安排

616-17日,学院组织答辩,按照推荐顺序排序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汇总表(2022版).xlsx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2022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