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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浙江工业大学 “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黄震
发布日期: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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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本科2019、2020、2021级的同学: 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符合校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2、2021/2022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名额分配 各专业预分配名额如下:
三、申请流程 有申报意向的同学请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内容格式请按照附件内模板填写。辅导员推荐理由无需填写。填写后由年级统一收集并进行评定(请同学们关注年级通知)。 各年级应于10月14日前完成各自年级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并公示名单,并于10月18日前将公示后名单报送学院审核,由学院审核后重新公示。 四、评选办法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优秀的学生。“省政府奖学金”要求符合校级奖学金评定基本要求,且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未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明细见附件2)。评定时各年级按照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评选,并根据专业综合排名排序评定。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都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2、请各年级同学注意各自年级的申请截止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各自年级辅导员或黄老师(0571-85290056,邮箱:huangzhen_xx@zjut.edu.cn)。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