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浙江工业大学 “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黄震 发布日期:2022-10-09 浏览次数:

各位本科2019、2020、2021级的同学

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符合校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2、2021/2022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名额分配

  各专业预分配名额如下:

年级\专业

电气

自动化

电信

通信

智科

机器人

合计

2019

4

7

3

6

2

0

22

2020

4

6

3

6

2

2

23

2021

4

5

3

5

2

2

21

 三、申请流程

有申报意向的同学请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内容格式请按照附件内模板填写。辅导员推荐理由无需填写。填写后由年级统一收集并进行评定(请同学们关注年级通知)。

各年级应于10月14日前完成各自年级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并公示名单,并于10月18日前将公示后名单报送学院审核,由学院审核后重新公示。

四、评选办法

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优秀的学生。“省政府奖学金”要求符合校级奖学金评定基本要求,且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未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明细见附件2)。评定时各年级按照各专业人数比例分配评选,并根据专业综合排名排序评定

五、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都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2、请各年级同学注意各自年级的申请截止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各自年级辅导员或黄老师(0571-85290056,邮箱:huangzhen_xx@zjut.edu.cn)。


省政府奖学金附件.zip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