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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2022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实施细则
作者:dy
发布日期:202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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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同时满足以下第1、第2、第3 条件的人员: 1.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以上(含6 年)。 2. 已取得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8 门主干课程成绩(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3. 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排名前2 名),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 名)。 (三)身心健康状况符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应用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 分及以上; 2. 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 分及以上; 3. 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 分及以上; 4. 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5. 未达到上述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且达到合格分数线。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 (六)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除满足以上(一)(二)(三)(五)(六)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或潜力,能在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程序 1.考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 年12 月30 日至2022 年1 月20 日。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报系统报名。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博士网报”进入报名页面(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我校研招网“报考公告”,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递交材料 申请人在2022年1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快递或直接递交到学院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信息楼A520,戴老师(收),电话:0571-85290522,邮政编码:310023),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达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申请材料包括(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4)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5)前置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其中: (1) 持2002 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 a.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硕士阶段是以专科身份报考,需提供专科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申请; b.硕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 持2002 年后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特别注意: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在1 个月左右,请提前申请办理。以上如有变化,以学信网的说明和流程为准。 6)硕士阶段仅有硕士学位证书的(单证)考生,应同时提供: (1) 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点击“中国学位认证”一栏申请; (2) 本科(含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等)阶段毕业证书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特别注意:学位认证报告办理周期一般至少需要18 各工作日,请提前申请办理。以上如有变化,以学位网的说明和流程为准。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9)代表性的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及获奖证书(包括代表性的学术论文、申请专利、获得科技奖励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所获得的各类与申请博士有关的获奖证书); 10)外语证明复印件(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或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11)个人简历(带照片); 12)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字数不少于3000 字)。 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 资格审查 学院在2022 年2 月23 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向研究生院报送《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学院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入材料评议环节。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特别说明:经学院审核认定未达到英语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核,未达到思想政治理论免试条件(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免试)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均为笔试,满分100 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 分),考核时间为2022 年3 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另,受疫情防控需要,考核或改为与综合考核同步进行,由相关学院组织,请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 4. 材料评议 材料评议时间为2022年3月下旬-4月上旬,学院组建由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材料评议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名),负责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评议不通过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材料评议总分100分,具体包含外语水平(10%)、本科、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情况(20%)、科研成果(35%)和综合素质(35%)。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如合格生源充足,原则上不低于120%)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一般在2022 年4 月8 日前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为2022年4月中下旬。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入围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三个环节,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任一考核环节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折算成100分计算,得分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包括英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三个环节三个部分,考核总成绩400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50分,专业基础考核200分,综合能力考核150分。考核具体工作由各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实施。 (1)学院组建由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名)。 (2)考核专家组采用面试的考核方式,每位申请人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志趣、学术能力和英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申请人须向考核小组提交经过其报名学科组认可的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提问。 (4)考核专家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平均值为最终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 四、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同时满足招生学院体检要求。 五、录取 学院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材料评议和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材料评议总分×50%+综合考核总分×50%)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 个工作日。 六、其它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申请考核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和考核,学院纪委负责对博士招生的审核过程进行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管理中违规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置,并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确保选拔的公平、公正、公开。 对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人,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院有权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最新规定执行。 咨询联系人:戴老师 电话:0571-85290522 邮箱:daiying@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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