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教职工校外兼职备案手续办理的通知
作者:杨细银 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行为,促进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53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教职工校外兼职须办理备案手续,且《办法》实施之日前已经在校外兼职的教职工,须按《办法》补办备案手续,未备案者一律停止校外兼职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将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传达到本单位所有教职工,督促相关教职工按要求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申请备案表》(附件2),并按照《办法》第三章“申请和备案”相关程序办理备案审批事宜。以后如有新申请人员,均按此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附件3做好备案汇总记录更新。

二、请汇总本单位备案教职工情况,并于2021年11月4日前报送以下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东教楼南210:

1.《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申请备案表》(附件2)纸质稿,经申请人亲笔签名,须本单位签字盖章。

2.《二级单位教职工备案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zjut.edu.cn。

联系人:姜老师、陈老师,88320413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53号).pdf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申请备案表.docx

  附件3:二级单位教职工备案汇总表.xls


学院通知:

       1. 请各位老师根据上个学期提交的“清理”清单提交《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申请备案表》(附件2),一个兼职单位一张,有多个兼职单位的请提交多张。如有新增兼职单位请自行增加。

       2. 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本人承诺签字的《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申请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稿,《二级单位教职工备案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稿。

       3. 材料提交截止11月1日,纸质稿交至学院办公室A518,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angxy@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