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作者:黄昌增
发布日期: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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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浙工大发〔2025〕21号),现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实验室依据实验室危险源分级分类划分参考表(附件1),对本实验室存储或使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列出主要危险源并建立台账,做到专人专项管理。 二、各实验室依据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要求参考表(附件2),基于实验室危险源的评估结果,综合判定本实验室安全风险等级,并报本实验室所属二级单位审核确认。 三、各实验室对安全分级分类信息进行统计(附件3),报所属二级单位汇总审核;各二级单位须建立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提交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审定。 请各部门于4月28日前汇总实验室信息牌统计表(附件3)、信息工程学院危险源分布清单(附件4),并交到黄老师处,邮箱:huangchangzeng@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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