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底到期结题报告填写的通知
作者:罗晓琴 发布日期:2021-01-06 浏览次数:

各有关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

2020年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加强对应结题项目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共同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工作,《浙江工业大学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

 一、结题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不得出现任何违反科技保密和科技安全规定的涉密信息、敏感信息。

2、请项目负责人根据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国家基金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结题报告,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见附件2)并根据“说明”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上报,生成PDF文件后上报依托单位审核,若依托单位审核不通过,将退回修改,负责人需修改后重新上报生成PDF并上报,最终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下载并双面打印,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注意:结题项目经费决算中的所有费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费决算填表及盖章办理流程详见计财处通知,请务必在收到计财处反馈邮件“审核无误”后再填入系统,否则系统通过后无法退回修改,责任自负。财务链接:http://www.jcc.zjut.edu.cn/newsDetail.jsp?id=796)。财务对接人:苏巧巧,0571-88320530,东教科楼北202

4、结题纸质报告打印后(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由计财处盖章(财务负责人签章,非计财处公章)后,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科研院,纸质结题报告上交时间截至2021年3月4日下午16点前提交。  

5、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6、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二、填表注意事项:

1.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2.封面上累计拨款和填写日期请别忘记填写,请填写正确。

3.报告正文部分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是报告的核心,请详细填写。参考填写说明提纲。

4.经费决算表(见附件)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见附件)的具体要求填写,经费支出每一栏目请按实际填写;决算说明书中请详细填写各类开支及使用情况说明,单价超过5万元设备必须写明规格型号及用途。

5.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须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国家基金结题清单.xls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pdf

附件3: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报告》的说明(2020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