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我院日程安排如下。
研究生已完成所有的必修环节,并已递交必修环节的各类考核表:开题报告申请表、中期考核表、教学实践考核表(全日制工程硕士交《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学术活动记录表(含读书报告),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和学术成果的要求,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评审、答辩、学位申请。
必修环节考核表未交的申请者请务必于10月8日前补交齐所有的必修环节考核表,未交必修环节考核表的答辩资格申请不予受理。
一、答辩资格审查
1.答辩资格网上申请
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请于10月14日至10月17日13:00前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上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
网上申请流程:
a、进入研究生院网页,
b、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c、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d、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e、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只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f、打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经本人和导师签名后于10月17日前交到所在班班长处,班长收齐后于10月17日上午11:00前交到A520室(延期同学可直接交到学院办公室A520室)。
2.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a、填写并打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需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的论文,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博士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班长收集并汇总《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并于10月17日上午11:00前发到daiying@zjut.edu.cn(博士、学硕)、lxq@zjut.edu.cn(专硕),(延期同学可直接发到此邮箱)。
b、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并上交该论文的电子稿,录用通知上要求有刊物主办单位盖章或签名。
③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专利证明材料。
c、以上a、b材料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为封面装订成册(每人一份)于10月17日上午11:00前班长收齐后一起交到学院办公室A520。
3.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申请答辩
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水平已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但其学术成果尚未达到规定要求,也允许申请学位论文评审,但其学位论文答辩必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术成果未达到规定要求答辩申请表》、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属于该类情况的博士研究生,其答辩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答辩委员会由研究生院聘任。答辩通过后可申请毕业,但其学位授予的申请需延至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要求后进行。
二、论文预盲审
论文预盲审由学院负责检查。需提交论文纸质稿一份,班长收齐后于10月8日前交至A520处。
三、论文检测与评阅
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学院不另行安排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参加盲评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PDF格式)学生、导师网上提交时间10月21日——10月24日16:00前,学术不端检测通过的论文直接参加盲审,检测不通过的学位论文延期到下一次重新申请。
(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 2、“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3、删除“致谢” 栏具体内容。)
操作流程如下:
1、研究生核对信息:研究生在上传论文电子稿最终版前先进入《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核对导师姓名、研究生类别等并提交,待学院审核后研究生才能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上传版本以pdf为后缀,大小不超过10M)。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同。
2、10月21日—10月23日期间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上传盲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PDF格式)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
3、10月24日11:00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
4、导师提交论文后经学院确认,《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其进行重复度和匿名检测(匿名检测:是检测论文是否达到盲审论文要求),一般情况下上传论文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和匿名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学院《信息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和论文评阅结果的有关规定》(试行)要求(文字总复制比≦15%)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匿名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学院退回给导师,由导师退回给学生重新处理,学生处理完后重新上传给导师,导师再次上传到学院。
5、博士学位论文在提交论文电子稿的同时,请提交纸质稿一式五份(双面打印)。
6、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可在该系统查询评审结果,评阅专家返回意见约在11月中旬。
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四、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时间将安排在11月下旬进行,学位点负责人、导师做好答辩组织工作,各组提前落实答辩秘书(注:答辩记录人需具有中职或已取得硕士学位的本专业人员担任),答辩秘书请于答辩前一周填写《浙江工业大学 硕(博)士学位论文公开答辩安排汇总表》并发给学位点负责人同时发到daiying@zjut.edu.cn邮箱,学院审核后上交到研究生院,以备院、校研究生督导组检查。答辩委员及答辩秘书酬金发放标准请参照浙工大发[2016]18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学位论文答辩酬金标准的通知》。
在确定答辩日期后,请答辩秘书提前通知学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准备材料(约论文5-6份,每个答辩委员各一份,网上下载并打印答辩记录)等注意事项,并提前二天张贴答辩小组海报,提前到学院办公室领取盖过学院公章的表决表。
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补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并签字后,硕士学位论文方可定稿。
五、学位申请
要求所有申请学位的材料于12月5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
本次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务必根据安学校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届时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需上交材料清单如下: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1份、博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页必须有学生、导师的签名),学位论文装订成册,封面纸质颜色为白色,定稿日期写为“2020年1月”。
2.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电子稿(终稿)二份(word、pdf各一份)。请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电子稿与最终纸质稿的一致性,确保论文内容、排版等完全相同,以“学号+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命名,由班长统一收齐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历硕士、博士)将论文电子稿(终稿)发到邮箱daiying@zjut.edu.cn,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lxq@zjut.edu.cn邮箱。同时将学位论文“PDF”(PDF格式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页必须有学生、导师的签名)、“word”格式都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归档。
3.《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或《申请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照片自己粘上。
4. 《浙江工业大学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一份。
5.答辩记录一份。
6.表决票五张(具体根据答辩小组委员会人数来定,一般5人)。
7.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一份
若成果证明材料有补充,请提交补充材料并发《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到daiying@zjut.edu.cn。
8.授予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博士研究生提交签名后的《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提交签名后的《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工程硕士提交签名后的《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务必于12月5日前答辩通过后交到信息学院办公室,逾期者的学位授予将安排在下一学期进行。
六、优秀学位论文申请(暂定,如有变动,以新文件为准)
根据浙工大发[2016]15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时间预计在2020年5月,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是2020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初选推荐
根据按照浙工大发[2016]15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评选办法》,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为:有2位以上(含2位)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及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并获得高水平的学术成果;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为:有1位以上(含1位)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及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推荐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取得至少1项与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
三、申请者自评
5月初(确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组织申请优秀学位论文的同学进行一次自我评价(做一个PPT,讲述时间约2分钟),每位申请者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介绍:
1.简述学位论文立项的意义、创新点等;
2.目前取得的成果:发表论文(期刊名称、等级、发表论文题目)、专利、获奖等情况;
3.发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关联情况;
4.论文评阅专家与答辩委员会对你论文推优情况;
5.其他自己觉得重要的事项。
四、推荐名额
根据文件规定:博士初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博士生人数的20%,硕士初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硕士生人数的4%。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材料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终稿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和电子稿各一份;
3.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简况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4.博士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清单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5.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一份(专家推荐意见或答辩委员会或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意见,发表论文、获奖或授权专利等成果),成果清单为封面与上述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材料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终稿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和电子稿各一份;
3.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与专业有关的成果清单
4.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稿一份(专家推荐意见或答辩委员会推荐意见,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等成果),成果清单为封面与上述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推荐表中各项成果获得时间均应在攻读学位期间到申请优秀学位论文止。
2.表格均要求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
3.以上推荐材料于2020年5月上旬交学院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推荐。
信息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
博士学位申请表.doc
硕士学位申请表.doc
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doc
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doc
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doc
附件2:博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试行).doc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范例+书脊示例.doc
浙江工业大学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