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招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7-11-09 浏览次数:

在今年的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推动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评选信息学院招生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招生和就业工作中有先进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中央、省和学校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心招生、就业工作,表现突出。
2、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责任心强。
3、努力开拓招生生源基地或就业市场,为推进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做出明显成绩。
4、服务意识好,积极为考生提供招生指导和服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并受到学生广泛好评。
5、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先进个人若干,采取各系、研究所推荐和本人自荐的方式,招生先进个人原则上要求全程参与2017年招生宣传工作;就业先进个人原则上要求全程做完201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在就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2、在学院先进个人基础上各推荐1位教师参加学校招生先进个人和就业先进个人评选。
3、学院评定后颁发证书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
四、申报办法
11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稿发至邮箱zgm@zjut.edu.cn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招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