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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院关于申报2016年度科技学术奖励(科技论文)的通知
作者:lxq
发布日期:20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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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6〕13号)(附件1),现对2016年期间发表的科技论文进行奖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申报内容、范围和检索依据 奖励类别 奖励内容 奖励额度 (万元/篇) 检索依据 发表在顶尖学术期刊的论文奖励 在Science、Nature、Cell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50 期刊官方网站搜索 Zjut100 期刊 发表在ZJUT100期刊的 学术论文 1.5 详见附件清单(附件2) ESI收录期刊奖励 被ESI收录期刊的学术论文 0.6 进入 ESI 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选择journals和research fields,确定发表论文的期刊为ESI收录期刊或ESI收录的每个学科TOP10期刊 列为“ESI期刊高被引论文” 3.0 列为“ ESI期刊热点论文” 5.0 被三大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奖励 被SCI(SCIE)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0.5 被SCI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和被CPCI-S收录的学术论文请在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数据库中检索;被EI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请在EI工程索引数据库中检索 被 EI收录的学术期刊论文 0.2 被CPCI-S收录的学术论文 0.1 二、奖励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提出科技论文奖励的申请。教师根据上述列表中的检索依据自行查询,确定奖励范围,并登录新科研管理系统(用户名:财务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8位),在“学术论文”版块填写奖励的论文信息并上传原文PDF和检索截图证明。 2.学院负责论文奖励申请的审核和汇总。学院对教师提交的论文审核以后,生成汇总表并按奖励类型分别打印,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科技学术论文奖励)项目经费拨款表格”,于2017年10月23日前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科研院。 3.科研院负责论文奖励的校验和查重。根据学院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校验,并与历年奖励查重,确定学院科技学术论文奖励金额并提交计财处,由计财处统一打入教师个人科研成果奖励及项目配套激励经费本。 4.联系人:陈微微,曹耀艳;联系电话:88320142, 883205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