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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
发布日期: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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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强化人才培养的考核管理,充分发挥省151人才工程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151人才培养体系,我省将组织开展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工作。现就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11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2011年后已从第三层次选拔为第一、二层次、调离我校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此次考评范围。考评对象名单请见附件。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考评主要内容是: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4个方面。考评基本要求是:爱国拥党,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和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 三、考评程序 1.考评对象认真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附件1); 2.所在单位对考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所在单位考核意见,同时上交《2016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 3.学校考核评价后上报省教育厅; 4.省151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综合考评后,结果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符合综合考评要求的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公布。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151人才的综合考评工作,于10月17日前将《2016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纸质稿1份报人事处师资办(东科教楼南223),电子稿发至szk@zjut.edu.cn。联系人:程志君,联系电话:88320543。
2016年10月11日
请相关教师将151考评表纸质稿交至广C613学院办余凌处,电子稿同时发至yuling@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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