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导师评选办法》(浙工大人[2008]14号)精神,为做好2012年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导师(青蓝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自《浙江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浙工大人[2004]25号)实施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导师并已完成考核工作的教师,2012年评选人数不超过总量的15%。
二、评选条件
1.指导教师本人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甘于人梯、乐于奉献,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积极承担教学工作,教学态度认真、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在教书育人中发挥楷模作用。
2.指导教师热心于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全面承担《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导师工作职责:
(1)进行师德教育,传授科学的教育思想,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
(2)指导青年教师至少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要点以及与本课程相关学科的前沿知识,培养其从事教学、科研的能力,吸收青年教师参与科研工作。
(3)指导青年教师撰写讲课提纲和教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把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规范。
(4)结合课程的内容、特点,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和现代教学技术,鼓励并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提高教学质量。
3.被指导的青年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岗,具有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经导师指导,已较系统掌握教学基本理论和方法,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有显著提高。在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教学业绩考核、学评教、讲课比赛、“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等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在导师指导下,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工作。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1.11月15日—28日学科推荐或个人申报,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推荐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部)。学院(部)成立推荐小组,审核材料、确定推荐人选。每个学院(部)按担任过青年教师导师总人数的15%推荐人选,并在学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
2.11月29日—30日学院(部)将拟推荐人选的材料及《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发送至szk@zjut.edu.cn)报学校人事处师资办(A218);
3.12月上旬学校评选小组进行评选,确定拟表彰人选。
拟表彰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要求,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各项实施工作,为新进35周岁以下的专任教师配备指导教师,于11月30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责任书》(一式一份)报人事处师资办。
2.各学院(部)请及时对已完成青年教师导师制各项工作的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进行考核,于11月30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表》(一式两份)报人事处师资办。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推荐表/zjutnews/UploadFile/files/201211151525296.doc
各学院(部)优秀青年教师导师推荐汇总表/zjutnews/UploadFile/files/201211151527425.xls
请2004年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导师并符合以上评选条件的老师将申报材料(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稿于11月27日下班之前交至广C617杨细银处,并将推荐表的电子稿发至yangxy@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