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浙江工业大学九届三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作者: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10-24 浏览次数:

各代表团:
    经浙工大党[2012]41号《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学校九届三次教代会暨十届三次工代会的批复》同意,我校九届三次教代会暨十届三次工代会拟于2012年11月下旬召开。本次大会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学校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物质富裕,精神富有”总战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主题。教代会提案工作对充分调动教代会代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推进学校新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九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内容和要求
    提案工作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群策群力建设“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重要途径。因此,代表们应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站在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高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形势需求,围绕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在教学质量、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所写的提案要求具有代表性、全局性、可行性、规范性。
    提案征集范围:
    1.有关实施《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过程中涉及学校改革、发展,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提高教学质量、精英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师资队伍、行政管理、后勤职工等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有关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有关和谐校园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其它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下述问题不得作为提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
    3.缺乏可操作性;
    4.不具代表性的仅涉及教职工个体的具体问题。
    二、提案的格式
    1.提案一般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并由4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附议人数不足的属于无效提案。
    2.提案必须按照“一事一案”格式提出,“一案多事”的提案无效。
    3.每份提案应包括案名、案由及建议或措施三部分。内容要明确,建议或措施要具体;无具体建议或措施的,将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置,不列为大会提案。
    4.提案表请到校工会网 “下载专区”下载,要求使用钢笔、水笔等书写或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和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允许另附页补充,一式两份。
    三、提案征集时间
    2012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下午4时。超过截止时间收到的提案一般作意见、建议处理,不再进入提案办理程序。
    请各代表团将符合要求的提案汇总后(上交的提案要求一式两份),于截止时间前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提案表的电子文档发送到gdgh@zjut.edu.cn
    九届三次教代会提案表.doc
    
     请我院校教代会的各位代表将提案于11月14日之前交至学院办公室广C617杨细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