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推荐2012年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评议组专家的通知
作者:余凌 发布日期:2012-06-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等工作,省教育厅拟组建省高校教师(含图书资料、实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等系列,下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相应学科评议组专家库。为做好我校学科评议组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推荐的评审专家要求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同行专家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本次推荐的专家应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于2009年底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于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研究与实践。
二、推荐名额
1.本次学科评议组专家推荐名额不限。除高校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图书资料3个专业外,其他专家必须按其所从事专业归属到具体一级学科,机关“双肩挑”教师归属到各二级学院推荐。
2、图书资料专业的专家由图书馆负责推荐,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专业的专家由人事处负责推荐。
三、专家管理
    浙江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的遴选程序、评审原则及管理办法等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专〔2002〕148号)、《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评审办法(暂行)》(浙教高科〔2008〕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从今年开始,参与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相应学科评议组的评审专家将与省教育厅签署评审专家承诺书。
四、报名及推荐材料要求
    请符合推荐条件的老师在6月25日前自行向各一级学科归属学院(部)报名并发送《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稿到各学院(部)。各学院(部)负责审核真实性后,于6月28日前将附件1汇总表报人事处师资科(纸质版1份+电子版,纸质版需学院领导签名并盖院章)。
    联系人:李东华,联系电话:88320543,邮箱: szk@zjut.edu.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