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浙江省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作者:余凌 发布日期:2012-06-20 浏览次数:

学校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广大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申请办理的社会保障卡,目前已制作完毕,现开始发放。社会保障卡是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联合向省本级社会保险参保个人发放的社会保障与牡丹灵通卡金融应用合一的卡片,今后将广泛应用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领域。为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及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障卡目前主要应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已开始启用。该卡将逐步取代原医保磁卡,现为两卡并行使用的过渡时期,并行期截止2012年8月31日,2012年9月1日起原医保磁卡不再使用,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就医结算。
    二、为开展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短信提醒业务,请未预留移动电话的教职工于2012年7月31日前抓紧完善个人通信资料。方法为:登录“浙江省医保网上应用业务门户”(网址:http://218.75.77.166/zjybsiss/),至“个人业务申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处,将本人移动电话号码填入“联系电话”处。
    (登录办法:登录用户编码是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密码是旧医保磁卡的最后六位,登录成功后请自行修改新登录密码。)
    三、社会保障卡具有金融功能,教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就医配药过程中产生的自费、自付等费用除现金结算外也可以通过社保卡搭载的金融功能直接从个人金融帐户中刷卡支付。同时,该卡还具备牡丹灵通卡多项功能。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工商银行将在2012年教师节前后来校办理开通银行卡功能。
    四、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教职工,请在2012年6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人事处,由人事处集中至浙江省医保中心办理。
    此项工作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务必将社会保障卡和《浙江省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发到每一位教职工手中。
    如有疑问请向人事处咨询,联系人:王纪锋, 电话883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