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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新一轮“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数理学科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可晗
发布日期: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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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着力推进“十五五”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年人才成长激励和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充分激发青年人才学术活力,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浙工大〔2022〕51号)、《浙江工业大学“数理学科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9〕41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新一轮遴选工作,“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与“数理学科青年英才支持计划”不可同时申报。现通知如下: 一、青年英才支持计划 (一)支持对象 “青年英才支持计划”旨在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青年人才,提早选苗、重点扶持、跟踪培养,造就一批进入本学科学术前沿、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优秀青年学者,成为国家级领军人才和省部级拔尖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重点支持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中取得突出业绩并具有强劲发展潜力的青年骨干教师,申报类型分为A、B两类。 在满足“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申请条件基础上,对完成学校十四五重大(重点)发展目标的创新团队赋予单独推荐权。对《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入选学校年度学术新星,以及从事前沿交叉科学研究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等可实施单列计划。 (二)申报条件 应满足以下条件: 1.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申请“青年英才支持计划(A类)”的支持对象,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理工科类教师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青年英才支持计划(B类)”的支持对象,理工科类教师年龄在34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教师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应围绕学校、学院、学科、创新团队重点发展领域,聚焦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及区域重大需求。 5.近五年(2021年5月至2026年4月)业绩基本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为鼓励团队协作,凝心聚力冲击标志性目标,对综合素质好、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在符合1-4条件的基础上,参与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六)、参与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不限排名)及以上奖项,允许申报。 (三)申报评审安排 1.申报人在人事系统上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请表》(人才项目-个人项目申报及考核-2026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同时提供佐证材料(PDF电子版,由各单位审核)。 2.所在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排序推荐。其中单独推荐、单列计划的推荐人选,如超过2人,需分别单独排序。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网站,经全信息公示3天无异议后,5月20日前,经学院人事秘书审核、领导审核,完成系统推荐,报人事处。 3.学校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4.学校审定支持人选并公示。 二、数理学科青年英才支持计划 (一)申报类型 申报类型分为重点支持和一般支持两类,选拔数理基础学科优秀青年教师若干名,支持周期为四年。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诚实守信;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重要的创新前景,属于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及区域重大需求; 4.近五年(2021年5月至2026年4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相当级别的项目; 5.在数学、物理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具有成长为拔尖、领军人才的潜力。 6.进校后近五年业绩基本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数理学科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三)申报评审安排 1.教师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数理学科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经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各单位对申请人学术业绩、发展潜力等提出具体意见,向学校排序推荐候选人。原则上,物理学院、数学学院各限报3名,其他单位(如有学科归属为数学、物理的人员)限报1名。申请表、汇总表一式1份于5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办(东科教南222),上述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稿发送邮箱:szk@zjut.edu.cn。 3.学校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4.学校审定支持人选并公示。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88320477。 学院提醒: 1. 对已受聘为学校“健行特聘教授”,或已入选D类及以上人才、浙江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更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人才,不重复支持。 2. “朝晖特聘研究员”系列岗位在培养支持期内不重复支持,培养期满且符合本计划申请条件可正常申报。 3. 对《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负责人,入选学校年度学术新星,以及从事前沿交叉科学研究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等可实施单列计划。 4. 附件1为实施办法,请认真阅读通知与文件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报的业绩要求。 5. 请符合申报要求的老师于5月14日之前与李可晗联系,同时于5月15日之前自行在人事系统上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申请表》(人才项目-个人项目申报及考核-2026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同时提供佐证材料(PDF电子版)。 学院联系人:李可晗,联系电话:8529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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