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校级人工智能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dy 发布日期:2026-04-01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202458 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暨2025年省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10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校级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抢抓人工智能引发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教育教学创新机遇和挑战,结合实际,以培养学生的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为核心,建设一批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形成特色鲜明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

(一)人工智能通识课程。面向所有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加强人工智能思维、基本方法、软件工具、产业应用和人工智能伦理教育,鼓励将人工智能软件和模型、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的最新成果纳入教学内容。

(二)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面向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培养学生的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和机器人等专业核心技能。

(三)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面向相关专业学生开设,基于需求导向,通过化学工程、生物工程、智能制造、艺术设计、数字金融、新能源、新材料等各行业领域场景的项目驱动式教学,提升学生在实际场景中的知识应用与创新能力。学生参与真实项目的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40%以上。

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评等课程不在推荐范围。

二、建设原则

(一)强化顶层设计。系统建设一批名师名家领衔的人工智能课程,通过共建共享,带动学校人工智能教育水平的提升。

(二)坚持多方协同。强化产教融合,鼓励联合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围绕实际应用场景开展课程建设。

(三)坚持应用为王。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建设应强化实践导向,通过项目驱动、案例分析、实习实训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在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中提升人工智能的素养和能力。

三、推荐条件

申报课程须纳入2025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总学分原则上至少为2学分;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课程应在以下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

(一)教学理念秉持先进。主动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教育变革,充分理解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对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全面培养学生的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

(二)教学内容与时俱进。通过人工智能与专业知识的有效融合,将人工智能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纳入教学内容,提升课堂教学的前沿性。

(三)申报课程负责人需为本校高级职称在职教师,具有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验,教学效果良好;两年内没有退休、调离学校、离校一年及以上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四)教学团队由3-5人组成,团队成员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团队成员应至少涵盖2个学科背景。

(五)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六)教学组织与评价突显学生中心。以学生能力成长为中心,围绕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的达成改革教学评价。加强研究型、案例式、项目式学习,提升课程学习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七)课程资源具有独立知识产权,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四、建设周期

课程建设周期为一年,自项目批准之日起算。

五、申报要求

(一)人工智能通识课程

每个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门课程申报。

(二)人工智能核心技术课程

 开设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的学院(如:计算机学院、信息学院等),每个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门课程申报。

(三)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课程

每个专业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门课程申报。建议课程名称为《人工智能与****》。

已认定的省级一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已立项建设的校级智慧课程、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试点课程不再参加本轮课程立项申报。

六、验收要求

(一)MOOC建设。课程须建设至少1学分16学时的线上课程,并在验收前上线国内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全国共享运行

(二)线上资源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视频、习题库、文档、PPT、图书、期刊、案例等资料。教学视频(不含素材)应不少于240分钟。课程教学视频应该满足在线学习要求,按教学单元录制,1个视频针对若干个知识点,内容结构完整,每个视频以10分钟左右时长为宜。

(三)达到相应类别课程建设要求。

七、申报流程

(一)20264月10日前,课程负责人将《浙江工业大学人工智能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电子稿交学院。

(二)学院同意推荐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将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本人签字、学院盖章扫描件)上传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学院从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提交教务处(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网址:http://zjut.kypt.chaoxing.com)。

(三)2026417日前,学院分别将推荐课程《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电子稿、《一流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稿、学院盖章扫描件)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四)教务处组织评审后发文公布。


校级人工智能本科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浙江工业大学人工智能课程建设立项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