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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发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可晗
发布日期: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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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6〕2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学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本校正式在编在岗教师、符合认定要求的产业兼职教师、在站博士后,具体要求见《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申请人)》(附件1)。申请人应系统担任一门以上本科或研究生课程教学(列入教务处、研究生院、成教学院教学计划)满一年(2026年上半年申请的教师入职时间应在2025年9月1日之前,下半年申请的教师入职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本次认定教学任务的截止时间为本学期末。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具有中国公民身份;港澳台居民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学历条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普通话水平和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并考试合格。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可视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和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达到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3.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汉语言类、对外汉语专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到本校指定的二级以上(含)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开放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下方“教师资格认定”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逾期不补。 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具体申报程序及电子材料提交清单详见《202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申请人)》(附件1)。 (二)二级单位核验 申请人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汇总表》(附件2)。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需在审核系统开放前组织3名及以上相同或相关专业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附件3)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汇总表》(附件4)。测试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试行)》(附件5)执行。 申请人所在二级党组织需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进行鉴定,并出具《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鉴定表》(附件6)。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需将附件2、3、4、6的纸质版(签字盖章)统一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北112),其中附件2需报送电子版至邮箱jfzx@zjut.edu.cn。 (三)体检与资格审核 1.体检:申请人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二级以上(含)医院(如浙江省人民医院、杭州市西溪医院、德清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须使用《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附件7),并由主检医师在体检表上签署“合格”的明确结论。资格审核时未有“合格”的明确结论的,按“未通过”处理。(注:申请人在体检时,经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 体检报告取得时间范围为本轮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及资格审核期间,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获取时间为4月7日-5月20日。 2.资格审核:申请人完成体检后,需携带体检表与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与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一致),至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北112完成资格审核。 四、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五、其他事宜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资格审核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未能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本次不能认定。 联系人:蒋池小美,联系电话:0571-88871056, 邮箱:jfzx@zjut.edu.cn
请本次有意向申请的老师根据通知进行网上申报,并于4月22日之前提交附件2汇总表至学院李可晗处,邮箱likh@zjut.edu.cn,电话8529058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