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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工作岗位的通知
作者:罗晓琴
发布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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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2025年中国科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我省杭州市开展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试点,省科协、省人力社保厅、杭州市科协、杭州市人力社保局等共同成立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浙江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根据中国科协的统一部署,从2026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实施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为做好今年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征集 (一)征集范围 在浙学会、高校、科技场馆、科技期刊、国际科技组织、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岗位设置 见习计划设置学术助理、科普助理、编辑助理、科创助理、国际助理五类见习岗位。各单位可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申报具体的岗位名称和用人需求。 1.学术助理:主要依托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设立。通过从事协助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学会会员的联系服务、科普内容的推广策划、分支机构的联络保障等见习工作,提升对学术专业术语理解能力,了解科学研究的基本思路,掌握基本的数据整理和分析技能,熟悉学术论文的写作规范要求。 2.科普助理:主要依托各级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馆等设立。通过从事科普活动的策划与执行、展厅展项的讲解与维护、科普文案的撰写与编辑、科普短视频的制作与推广等见习工作,提升将专业知识转化为通俗表达的能力,掌握科普活动策划组织的基本方法,熟悉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服务的实用技巧。 3.编辑助理:主要依托科技期刊、科普内容生产机构等设立。通过从事稿件初审与编辑校对、协助与作者和审稿人沟通、参与期刊新媒体内容的生产与运营、处理日常编务工作等见习工作,熟悉稿件从投稿到出版的完整流程,掌握基本的编校规范和排版软件操作,了解内容生产和平台运营的基本要求。 4.国际助理:主要依托国际科技组织、涉外科技交流机构等设立。通过从事协助处理国际联络事务、参与国际会议的后勤保障与现场服务、承担资料翻译与整理工作、跟踪国际科技组织和机构的动态信息等见习工作,提升在真实工作场景中使用外语进行沟通和写作的能力,了解国际会议和活动的组织规范,具备处理跨文化交流工作的基本素养。 5.科创助理:主要依托企业、高校、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设立。通过从事协助联系和服务一线科技工作者、参与企业技术需求调研与信息整理、协助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参与项目申报材料的基础准备等见习工作,提升收集和整理科技需求信息,掌握基本的项目管理和公文写作技能,积累服务科技工作者和对接市场需求的实践经验。
二、见习管理 1.协议签订。由见习单位、见习学生签订《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服务协议》(不签署劳务合同,不缴纳社保),并在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系统平台(https://kjjxjh-kc.cast.org.cn/)确认完善相关信息。 2.见习培养。见习单位根据入选见习学生的专业背景和岗位需求,合理安排见习工作任务,配备见习导师进行专业指导和帮助。见习学生应按照所签协议的见习岗位上岗,按要求完成各项见习工作。 3.日常管理。见习工作期间,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市科协根据实际需求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属地人力社保部门申报认定见习基地(杭州见习基地认证详见:https://hzjy.hrss.hangzhou.gov.cn/)。见习单位按规定标准按时发放见习补贴,并根据本单位有关规定对见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见习学生需每季度通过智慧科协见习计划系统平台提交见习心得和总结。见习单位根据日常表现,定期对见习学生进行评估和考核。 4.见习退出。见习退出分为期满退出和中途退出。见习期满自动退出见习工作;见习学生有明确接收单位的,可中途退出见习工作。表现欠佳或不适应岗位的见习学生,见习单位可与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协商退出,此类情况不出具见习鉴定。
三、招募选拔与保障机制 (一)招募选拔 1.面向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4届、2025届处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及2027年毕业的在校生。上述人员包含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 2.有大学生科技社团任职经历和科技志愿服务经历的学生优先考虑(由所在高校相关管理部门提供证明)。同等条件下,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3.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将组织高校科协进行学生推荐、报名,见习单位通过面试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二)保障机制 1.按照就业见习工作有关要求,省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将为见习人员办理商业医疗保险等。 2.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见习单位被属地人力社保部门认定为见习基地后,按规定享受相应见习补贴政策。 4.见习学生的见习时间为3-12个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发展与人才储备需求,深入挖掘、 科学设置见习岗位。本次岗位征集原则上不设数量上限,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积极设岗。请于2026年3月18日前,将《202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工作岗位征集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kexie@zjut.edu.cn。
联系人:许维婷 88320294
附件:2026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见习计划工作岗位征集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