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作者:罗晓琴
发布日期: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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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度“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注意事项: 1、实行项目申报限额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必须企业牵头)不设推荐限额,“重大科技合作平台联合研发项目”按指南中明确的限额推荐载体限报1项,“重点国家战略性合作项目”、“对口支援与东西部协作项目”限额推荐。 2、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学校申报时间: 参与学校综合评审项目于9月15日(周一)12点前提交推荐汇总排序表(部门盖章、分管领导签字)、各项目申报表+可行性报告(无需盖章、无需佐证材料),纸质稿1份报送科研院,电子稿一并发送至hejunyan3@zjut.edu.cn。
联系人:何军炎 88320892
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交流,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按照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总体部署,决定启动科技合作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定位 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项目总体分为国际(含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对口支援与东西部协作项目两大类。根据任务性质,采用公开竞争和择优委托相结合的遴选方式。 (一)国际(含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围绕服务科技外交、构建合作网络、支撑合作载体等重点任务,部署重点国家(地区)和关键领域合作项目。 (二)对口支援与东西部协作项目。围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聚焦对口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跨省域应用研究和先进适宜技术推广示范。 二、申报推荐要求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充分利用国际、港澳台地区、对口地区等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攻关与技术示范推广。 2.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建有纳入“白名单”的国家级、部级、省级、部门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平台基地应与申报项目领域相关,项目负责人应同时为平台基地成员。“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除外。 3.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且科技合作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时申请。 4.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重复申请等科研诚信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浙江省科研诚信档案。经组织开展申请书相似度审查,对相似度30%以上(含)的,按形式审查不通过处理,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国际(含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须附上合作协议,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达成共识,具有明确的分工。对口支援与东西部协作项目须由帮扶地市级及以上指挥部(工作队)出具推荐函,牵头单位可按合同约定拨付不超过财政补助经费的50%至帮扶地合作方。 6.申报单位、限项申报、资金、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二)推荐要求 实行申报限额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不设推荐限额,其他项目推荐数可登录申报系统查询。推荐单位应严格对照目标任务、申报条件等要求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承诺函。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点击“科技计划-其他-科技合作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9月22日17:30。 (二)审核推荐。请推荐单位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并于9月26日17:30前将推荐函和推荐汇总表、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0571-87054742(项目中心) 0571-87054015(合作处-国际合作) 0571-87054066(合作处-对口帮扶) 0571-85118011(技术支持)
附件:2026年度省“尖兵”“领雁”科技计划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docx 请需申报的教师于9月8日之前将《申报表》+《可行性报告》反馈至院办罗晓琴处,逾期将不再受理,谢谢!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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