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关于加强暑假期间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可晗
发布日期: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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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单位: 暑假将至,近期申请因私出国(境)人员数量明显增长。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教职工因私出国(出境)暂行规定》《浙江工业大学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根据校历安排,教职工自6月26日(周四)开始轮休,9月19日(周五)正式上班。在编教职工出行前需在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经所在单位(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门审批同意等网上事项办理结束,可到人事部门领取出国证明,登记备案人员领取因私出入境证件。涉密人员按照学校涉密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2.在编教职工应于学校审批出国(境)的出行地(含途经点)、起止日期出行,如实际出行地点、时间与审批地点、时间不同,需在出行前重新提交申请审批。 3.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时,必须一事一批,不得一次申领多次使用。登记备案人员需于回国(境)后10日内将证件交回人事处处办公室(东教科南210)集中保管。 4.出国(境)人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到,并提供“国家移民局”小程序(操作流程参考附件一)中的详细出入境记录作为佐证材料。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境)或擅自改变行程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各二级单位要做好2025年5月1日至9月19日期间本单位教职工的出入境记录复核工作,并于9月26日前报送以下材料:《附件二》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稿以“单位名称+因私出国(境)”发送到szk@zjut.edu.cn;《附件二》的纸质稿上交到人事处师资办(东科教楼南222)。 6.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相关政策宣传提醒,常态化开展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学习,定期开展自查,准确掌握本单位教职工出入(境)情况。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6月16日 请2025年5月1日至9月19日有出国的老师于9月18日之前将出入境小程序截图等佐证材料以及附件2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ikh@zju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