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dy
发布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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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选树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典型,展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的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发挥朋辈引领作用,营造良好校园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25〕8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现就全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选树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及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的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无学术不端行为、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负面情况。 2.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术态度,具备优秀学术素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立志做科技领域的领跑者和新兴前沿交叉领域的开拓者,能够在我校研究生中发挥学术研究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在读期间获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者具有重要社会、经济效益的原创性科研成果。已获评往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的研究生,须凭新的代表性成果参评。 4. 后续应当配合学校做好各类宣传分享活动。 二、活动进度安排 1. 宣传动员(4月上旬):各学院根据《评选办法》通过公众号推文、微信群等各种媒介方式将本次“学术之星”选树宣传活动的目的、内容、流程、参与方式等广泛传达到广大研究生群体中,确保宣传到寝室、班级、实验室,让广大研究生了解本次“学术之星”选树宣传活动,提升活动的整体影响力。 2. 个人申请与导师推荐(4月中旬):申请人需按照申报书要求如实列出相关成果。所列写成果必须由导师签字以证明属实并附相关成果或者证书复印件;对于所参与的重点科研项目,需提供由导师签字的任务书。 3. 学院推荐(4月底前):学生学籍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在网上进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无异议后,进行公开评选推荐,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排序后,报送材料至学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4. 通讯评议及公开展示(5月上旬前):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按学科类型设置若干组别进行匿名专家通讯评审后,再由评选委员会确定入围答辩评审环节的候选人名。入围候选人,原则上不得退出本年度评选。 5. 答辩评议(5月中旬):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公开评议会(具体时间、内容等事宜另行通知),选树2025年度“博士生学术之星”不超过5人、“硕士生学术之星”不超过10人。 三、材料提交方式 请于4月25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提交至@zjut.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信息楼A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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