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负责人调整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院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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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科负责人工作条例》(浙工大〔2021〕44号),现启动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负责人的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负责人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作风端正,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2. 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以及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精力充沛,能够带领学科完成任期建设任务。 3.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较高,学术成就突出,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较高的学术影响力;能掌握学科发展的动态,洞察学科前沿突破点,并根据学科的发展现状凝炼研究方向。 4. 两院院士担任学科负责人,原则上年龄应在70周岁及以下;B类及以上领军人才担任学科负责人,原则上年龄应在65周岁及以下;其他人员担任学科负责人,原则上年龄应在60周岁及以下。 二、调整程序 1. 学院公布调整通知。 2. 学院组织在学科内外通过推荐或自荐方式提出候选人人选。 3. 候选人向学科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介绍对本学科发展规划和任期建设目标等方面的思路和举措。 4.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学科负责人人选。 5. 学科负责人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核准、备案。 三、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14日(周五)下午15:00 2. 报名地点:将电子稿和书面稿交至学院办公室余凌处(信息楼A518,yuling@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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