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dy
发布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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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我校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 1.凡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经过2年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均可申请“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本次评选将重点关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教育强国规划纲要所涉重大改革事项,以及国家、浙江省战略急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相关的教学成果。 2.鼓励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积极申报。 3.对于已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得再次申报。 二、推荐名额和申报要求 1.每项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10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第一完成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2.为提高申报成果质量,本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采取逐级申报、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推荐2项,每个直属单位(部门)限推荐1项。请各部门提前做好统筹组织工作。 3.鼓励整合资源联合申报,特别是与其他培养单位、高校合作申报。 三、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新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以及5000字内的成果总结(纸质材料一式5份)。 2.《2025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按照推荐顺序排序、纸质材料一式1份) 3.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等)1份,可提交pdf格式电子版(纸质版暂不提交),需列出支撑材料目录。 五、申报评选程序 1.3月13日前,学院推荐排序后上报材料。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报学校审批后公示。 4.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