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作者:罗晓琴
发布日期: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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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基金委发送邮件提供的帐号和密码登陆 (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计划书,根据计划书撰写提纲、填报说明以及各学部的批准通知书的要求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审核,待科研院审核上报,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再下载打印PDF 格式的计划书一式二份,要求必须双面打印,纸质版与电子版版本号需一致,通过审核的PDF显示“待基金委接收纸质材料”。 一、计划书截至时间节点如下: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7日 16点;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15日 16点;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20日 12点。(务必把握好时间节点,逾期自行盖章邮寄)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纸质材料:计划书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计划书后附上申请书签字盖章页);申请书完整版一式一份(双面打印);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提交到科研院黄老师处。
(一) 简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 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三) 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四) 资金预算表:根据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项目还应按照预算评审后批复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填报资金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及相应的预算明细表。 (五) 正文: 1. 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2. 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根据《批准通知》的要求填写研究(研制)内容,不得自行降低、更改研究目标(或仪器研制的技术性能与主要技术指标以及验收技术指标)或缩减研究(研制)内容。此外,还要突出以下几点: (1)研究的难点和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或仪器研制风险),拟采用的研究(研制)方案和技术路线; (2)项目主要参与者分工,合作研究单位之间的关系与分工,重大项目还需说明课题之间的关联; (3)详细的年度研究(研制)计划。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按下列提纲撰写: (1)研究方向; (2)结合国内外研究现状,说明研究工作的学术思想和科学意义(限两个页面); (3)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预期目标(限两个页面); (4)年度研究计划;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应当根据评审委员会和现场考察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并细化研究计划,作为评估和验收的依据。按下列提纲撰写: (1)五年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包括主要研究方向、关键科学问题与研究内容); (2)研究方案(包括骨干成员之间的分工及合作方式、学科交叉融合研究计划等); (3)年度研究计划; (4)五年预期目标和可能取得的重大突破等; (5)研究队伍的组成情况。 5. 对于其他类型项目,参照面上项目的方式进行选择和填写。 (六)关于资助计划书填写几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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