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申报学校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的通知
作者:吴静静
发布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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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通知,“十四五”学校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遴选推荐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具备培育成为省级及以上人才实力和潜力的教职工,人才类相关项目参见(附件1)。 2023年已经入选学校“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的教师无需重复申请。 二、培育经费 培育对象支持经费实施人才负责制,分批拨付,按浙工大〔2022〕40号(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双面打印)于4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学院办公室A518,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ingjingwu@zjut.edu.cn。 四、推荐程序 本人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培育对象的现有水平、发展潜力、预期培育目标、完成可行性等进行学术评议,评议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提出推荐意见,报送学校。
联系人:吴静静 电话:852905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