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申报学校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的通知
作者:吴静静 发布日期:2024-04-25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通知,“十四五”学校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遴选推荐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具备培育成为省级及以上人才实力和潜力的教职工,人才类相关项目参见(附件1)。

2023年已经入选学校“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的教师无需重复申请。

二、培育经费

培育对象支持经费实施人才负责制,分批拨付,按浙工大〔2022〕40号附件4有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提交

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双面打印)于4月28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学院办公室A518,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ingjingwu@zjut.edu.cn。

四、推荐程序

本人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培育对象的现有水平、发展潜力、预期培育目标、完成可行性等进行学术评议,评议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提出推荐意见,报送学校。

       

       联系人:吴静静   电话:85290582


附件1:人才类相关项目.docx

附件2:“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3:“十四五”高层次人才培育对象推荐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浙工大【2022】4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