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作者:罗晓琴 发布日期:2024-04-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4年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转发如下,请有意向的团队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关天一 88320142/18358196541

 

通知原文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实施《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高水平打造知识产权强省,做好我省知识产权领域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现面向各单位征集2024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涉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环节,具有较强需求、有浙江地方特色的标准,如:有关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过程标准,有关知识产权创新主体、服务机构和平台、人才管理的管理标准,有关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商用化服务的服务标准,有关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形成的技术标准,以及数据知识产权标准等。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起草知识产权标准所需的技术能力和水平;能够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标准制定、修订所需要的技术工作;在承担项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无利益冲突;能够提供知识产权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所需人员、经费、科研等方面的资源和保障条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相关起草任务。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二)立项建议的标准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科研基础,有充分的研究数据和结论,提交立项建议的同时应当提供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背景和理由、标准适用范围和技术要求、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现有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等。

(三)标准起草工作的负责人由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指定,应当在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造诣和业务水平,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申请的立项建议不应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的标准项目重复。

三、报送时限及程序

(一)申报立项建议时,应填写《2024年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立项建议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立项建议书电子版(Word)发送至邮箱:chenchen@zjippc.cn。

(二)对符合条件的立项建议,我局将委托省知识产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立项论证。

(三)立项建议征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

联系人:陈晨,0571-56788315,13967444918;陈琳嘉,18868116125。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18号,邮编:310018。

 

附件:浙江省知识产权标准立项建议书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关于征集2024年浙江省知识产权领域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