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专利关联科研项目和存量专利建档盘活的通知
作者:罗晓琴
发布日期: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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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直属研究机构): 为提升科研项目产出专利的质量,提高专利转化率,根据上级要求,请教师们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新增专利关联科研项目。 根据《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3号),“未进行声明科研项目的专利不得作为项目结项验收的成果”。要求: 1.教师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新增专利时,须关联一个科研项目(若专利涉及多个科研项目的,仅关联其主要资金来源的项目;若科研项目学校是与企业之间的横向科研项目或者其他类型的项目也需要关联);。 2.教师请专利代理机构撰写专利申请时,给专利代理师的材料中须增加上述关联纵向科研项目的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项目来源编号、项目类型。项目类型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其他。对于已受理但尚未授权的专利,若是纵向科研项目产生的,也需要将项目信息补发给专利代理师。 二、存量专利建档盘活。 根据《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5号),教师须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给有效专利(已授权且尚在维护的专利)建档。 步骤: 1.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patentnavi.org.cn。登录用户名:手机号;密码:ZJUT123456。 2.找到有效专利。路径: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盘活专利-立即开启盘活行动-存量专利库。 3.给有效专利建档。建档方式:既可单条专利建档,也可以组合专利(同时勾选多条专利)建档。特别说明:存量专利库中失效专利不可建档。 4.点击“完成盘点”按钮提交。 若有疑问,请仔细阅读“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右上角“用户手册”中的“盘活行动操作手册”,或电话咨询科研院。联系人:曹耀艳,电话:88320513。 《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实施方案》国知发运字[2024]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