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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dy
发布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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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研究生教学项目实施效果,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工业大学百门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暂行管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能力素养提升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校企联合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项目范围 1.教学改革项目:2020年及之前未结题且未被终止的项目、2021年立项的项目及2022年立项的招标项目。 2.核心课程项目:2020年及之前未结题且未被终止的项目。 3.实践基地项目:在建设周期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4.“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2021年立项的项目。 (二)提交材料 1.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验收书》(见附件1),并填写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总结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字数不少于5000字,各类项目总结重点分别如下: (1)教改项目:项目的背景、思路和项目研究、实践的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预期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 (2)核心课程项目:项目的主要成果简介、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课程教学改革情况、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课程教材及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情况、学生选课人数及学生评价等。 (3)实践基地项目:基地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研究生入驻基地规模及条件保障情况,在推进教师职称评审及职业发展、学生论文及质量评价方面的改革进展。并请参照附件2《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实效评价指标体系》自打分。 (4)“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包括课程建设规划、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考核方式改革、教改应用推广,学生评价反馈、教学感悟等在内的“课程思政”建设总结。学校对“课程思政”改革试点项目将进行成果展示,供全校教师学习、交流、借鉴。展示模板详见附件3。 2.经过编目的成果原件及相关附件材料。其中“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须提交新课程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 3.提交纸质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发邮箱:yjspy@zjut.edu.cn。 (三)验收方式: 研究生院拟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将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3年10月16日之前将结题材料汇总审核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门)要重视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照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审查完成情况。研究生院将各学院(部门)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情况作为下年度推荐各类研究生教学项目的重要依据。 2.对逾期超过一年未结题的项目,研究生院将视情况发文终止。 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实践基地、“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能力素养提升课程、核心课程、校企联合课程。 (二)检查材料 1.教改项目、实践基地、课程思政、核心课程、校企联合课程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并撰写项目阶段性报告。项目阶段性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并附相关的成果材料。 2.能力素养提升课程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能力素养提升课程建设项目中期考核表》(附件5),采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能力素养提升课程建设效果及教学质量调查问卷》(附件6),汇总分析有关数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撰写项目阶段性报告。 (三)检查内容 1.项目进展情况。包括是否按照申报立项时填写的研究计划开展工作及项目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等。 2.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阶段性实施方案、发表论文等。“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须提交新的融入思政元素的课程教学大纲,提供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框架;教改项目、实践基地对照申报任务书,提供论文和案例等的初稿(或框架)。 3.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存在的可能影响研究计划有效完成的主要问题或因素,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下阶段研究计划。包括下阶段的研究工作安排、预期研究成果和完成时间,以及项目研究最终能否如期完成。 (四)检查方式 1. 学院汇总各项目中期检查资料,并根据项目负责人填写的申报书的建设要求和计划进度组织中期检查评审会。9月28日前,将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备案。 2. 各学院组织召开中期检查评审会,专家组须由3位及以上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三分之二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包含跨学科大类的校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成员至少1人;专家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师德师风,研究领域相近(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 3. 各学院在会前需将具体检查内容告知专家组。专家根据中期考核表,对照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工作计划、项目成果支撑材料等,检查各项目的执行情况,并在中期考核表相应栏目填写“准予通过”或“暂缓通过”的检查意见。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项目组应按照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充实、完善项目建设计划和材料,并附上后续改进措施。
(五)时间安排 学院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一式1份,于2023年10月16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材料发邮箱:yjspy@zjut.edu.cn。 研究生院对学院的检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准予通过”的项目,学校按时划拨后期经费;对于“暂缓通过”的项目,暂停后期经费划拨,所在学院应督促项目组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联系人:姜莹莹,联系电话:88320348。 刘刚,联系电话:883208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