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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纪检监察信访须知和方式的公告
作者:李岩
发布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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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升师生监督质效,强化作风建设,着力培育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氛围,推进“清廉信息”建设,学院纪委现对纪检监察信访须知和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信访的范围 (一)对学院规章制度以及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 (二)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的行为; (三)师德师风领域,对教师存在政治纪律、廉洁从教、生活纪律、侵害学生权益、学术不端等行为的检举; (四)学术不端行为,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五)重大决策、干部管理、招生考试、人事招聘、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物资采购、科研经费使用、奖励补助等领域,以及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和党纪政纪的问题。 二、信访注意事项 (一)信访必须实事求是,必须依法依纪; (二)根据国家《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来信和网上、电话等各种形式的群众信访,我们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保密规定处理; (三)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凡诬告、陷害者,将追究其法律及纪律责任。 三、信访方式 学院纪检监察专用邮箱:xx1jw@zjut.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