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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组织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作者:吴静静
发布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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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二级单位、各位老师: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根据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进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专题学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以下简称专题),提供丰富多样的专题学习资源,供教师自主选学,主要内容如下: 1.思想铸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深学笃行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本课程认定2学时。 2.固本强基。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从业禁止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等法律法规,提高教师法律意识和依法从教意识。本课程认定1学时。 3.以策促学。以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查处的严重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深入学习掌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提升教师的规则意识,引导全体教师以案为鉴,做到警钟长鸣。本课程认定1学时。 4.师德引领。学习教师中的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特岗教师等师德榜样和先进事迹,观看师德巡讲报告、精品影视作品,激励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本课程为拓展资源。 二、学习方式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进入“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线上学习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31日。学习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学分计取 本次专题包括学时课程和拓展资源。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学校将本次师德学习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培训学时。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学校各二级单位要把本次专题学习与师德师风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扎实做好部署和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认识,广泛动员,组织教师用好数字学习资源,强化师德养成。 (二)做好宣传总结。学校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通过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媒体、多形式的宣传,鼓励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要加强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推进教师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教师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查阅学习操作手册(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home/others/2023-05-26/546.html),亦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高等教育教师研修学员服务电话: 4008757650。 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320543。 注意:学院所有在编教师必须学习!具体通知已下发各研究所信息员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