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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参评2023年浙江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对象的通知
作者:学院分工会
发布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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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分工会: 根据省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 2023 年浙江省五一劳动奖和命名浙江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精神,在今年“五一”前夕,将 评选表彰一批在我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授予浙江省五一劳动奖,命名为浙江省工人先锋号。现就推荐参评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按省总通知要求择优推荐参评对象。 2.坚持面向教学、科研和一线工作的教职工,坚持公开、公 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3.推荐对象应具有相应的荣誉基础,且具备一定的条件 (具体见省总通知规定) 。 4.择优推荐。
第一步:1 月 28 日至 2 月 2 日,各分工会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确定推荐集体或个人,并经本单位党委 (总支) 同意,报校工会。 第二步:2 月 7 日至 15 日,省教育工会将根据各高校推荐对象的事迹择优推荐,报省总工会初审。若初审推荐成功,学校 再履行相关民主程序,并于 2 月 15 日前向省总工会报送正式推荐 名单及相关材料 (需报送完整的初审材料 )。 5.关于名额。全省产业工会推荐 2023 年省五一劳动奖状 11 个,省五一劳动奖章 25 名 ,省工人先锋号 72 个。全省有 16 个产 业工会,省教育工会是其中之一。 6.上报材料及时间。2 月 2 日上报推荐对象的简要事迹材料 (不超 500 字,格式要求见附件 3) 和初审汇总表 (附件 2) 。 通过电子邮件报校工会邮箱 gdgh@zjut.edu.cn。 不明事宜请联系校工会:张美玉 (13588210119) ,叶海虹 (18857875849) 。
附件: 1.《关于推荐评选 2023 年浙江省五一劳动奖和命名浙江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浙总工办发〔2023〕5 号) 2.2023 年省五一劳动奖初审汇总表 3.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浙江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简要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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