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思思
发布日期:2022-10-09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布置,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文件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浙工大发〔2014〕43号)文件的要求,学院决定启动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做好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对于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按照本办法附件评定细则之规定达到同专业排名前5%,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入选答辩资格比例。 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按照本办法附件评定细则之规定,并按照与当年度学校下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名额1:2 比例确定入选答辩资格。 6.申请材料应在研究生期间取得,已经成功申请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申请材料应在申请当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名额分布 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四、工作安排 10月09日,学院下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10月10日-12日,学生申请,对于学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进行排名。 10月13日,排名公示并划定参与答辩人员 10月18日,答辩 10月19日-10月23日,答辩结果公示 五、申请流程 申请学生上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稿)、《2021-202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综合测评分数汇总表》及一份自己在国家奖学金评定时期内中完成的科研代表成果(电子稿和纸质稿)。 六、材料提交: 1.电子稿材料须打包以申请人姓名+年级+专业+“国奖申请”命名,发送至公邮xxyhzjut@163.com,截止时间:10月12日中午12点之前,时间以邮件为准,逾期不候。考虑到签字需要,相关纸质稿,请在10月15日中午12点前,交到信息楼A401。 注意,申报以电子稿为准,电子稿、纸质稿提交缺一不可,如其中一种材料逾期,均视同弃权。 2.注意:《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不可更改。需A4正反单页打印。 联系人: 李思思 联系方式:0571-85290883 地址:信息楼A401
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09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