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信息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 发布日期:2022-09-02 浏览次数:

各年级:

 根据本学年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 9月9日前,请各年级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成立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学院将相关人员名单和工作程序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完成公示,并根据认定进程安排做好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的操作培训。

2. 请各年级及时发布认定通知,按进程安排组织学生登陆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和各层级评议审核,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操作手册,仔细阅读!

3. 9月10——9月25日,民主评议阶段: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参照学校认定标准完成民主评议,初步提出本班级认定名单及类别,报各年级辅导员审核

4. 9月26——10月3日年级辅导员审核阶段:各年级辅导员需结合民主评议结果再次进行审核,并确认无误后,登录系统在线提交至学院审核;

5. 10月10日前,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确定名单,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在线评审完成所有年级学生认定结果系统报送,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6. 10月15日前,学院提交认定工作报告至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 学院做好在线审核和线下评审材料的保存留档工作(具体留档材料模板请参考附件);

2. 特殊群体学生自愿放弃认定,以及之前被认定为资助对象今年放弃申请的生,需由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本人打印《放弃认定承诺书》,手写签字确认后由本人交给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收齐后交由资助辅导员存档备查(具体留档材料模板请参考附件);

3. 转专业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4. 申请各类资助的前提是要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本学年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要完成认定后才能申请)。

5. 学生在进行在线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各年级辅导做好在线审核工作。

6. 公示期前,若出现忘记申请、追加申请等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本班资助委员上报年级团总支,与资助辅导员确认申请情况。如确认无误可申请,请申请人尽快登录系统提交申请材料,请资助委员尽快联系认定评议小组,再次召开民主评议会议更新初审名单和类别,报送年级团总支更新会议记录等评议材料;同时,请年级团总支将情况告知年级辅导员和资助辅导员。为避免麻烦,请有需要的同学务必严格按照通知内《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具体进程安排》标明的截止时间提交申请!!!

 

资助对象认定工作所有材料.rar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9月2


各年级:

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公示相关人员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2022年99-2022年9101700,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资助辅导员方睿鸽老师(0571-85290884)。

 

信息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名单.xlsx

信息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名单.xlsx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9月9



各年级:

根据学校《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议认定等级现将我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210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院认定工作组联系资助辅导员方老师,电话:0571-85290884,QQ:834171563

 

附件:



(公示期结束后附件名单将删除,有需要请联系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