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 发布日期:2021-10-18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我校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一次性发放;

2.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经过我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上一学年有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校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优先。

4. 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二、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 1018日,学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 1020-1027,老生可登陆智慧学工系统(www.zhxg.zjut.edu.cn)奖学金模块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线申请,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保其填写规范和准确。

3. 1028-115日,学院评比、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

4. 116-1112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推荐结果上报省教育发展中心。学生可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查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推荐结果。

、注意事项

1.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2. 全校各指标奖金由国家专项资金发放,各学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名额多余或不足情况请及时系统提出申请或退回,方便协调;

3. 奖学金系统操作手册,智慧学工通知板块已发布

4. 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资助辅导员联系,电话:方老师,0571-85290884


附件4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

浙工大奖学金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doc

浙工大奖学金系统操作手册-辅导员.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