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浙江工业大学 “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黄震 发布日期:2021-09-29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2020/2021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符合校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2、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名额分配

人数

电气

自动化

电信

通信

电科

智科

机器人

合计

2018

4

7

3

6

1

0

0

21

2019

4

8

3

6

0

2

0

23

2020

4

5

3

5

0

2

1

20

合计

12

20

9

17

1

4

1

64

 

三、报名申请

  有申报意向的同学请填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辅导员推荐理由无需填写。

  请特别注意:为保证申请表填报效率,减少因填写错误而影响评选,本次评选采用年级上交报名的方式,请各位申请的同学于10月5日12点前将电子表报名交给班级负责人,命名格式为年级+班级+姓名+学号,班级负责人审核报名表填写无误以后上交年级团总支,团总支请于10月6日12点之前汇总至组织部。


四、注意事项

1.省政府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荣誉、奖金均不可兼得。

2.省政府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3.省政府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4.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黄老师(18042363226),刘同学(19157682971)。

 

信息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30日

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