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许宁宁 发布日期:2021-06-09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3号)文件部署,为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在全省教育系统各学校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精神,请各研究所、中心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2021年6月4日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下发的“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于6月10前由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室安全员一起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附件一);并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对应的安全工作形势,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与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在6月10日前上交学院(电子稿发送给王晓东老师)。同时做好迎接学校即将开展的专项检查准备,以确保实验室使用安全。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docx

附件一: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