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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学校退休人员返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细银
发布日期: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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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退休人员返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人〔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度学校退休人员返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聘对象 长期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以及将于今年退休)的教职工。 二、返聘条件 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75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学校教书育人贡献奖获得者。 2.承担全校性必修课程或大类基础课程、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工作,且退休前五年教师工作业绩考核有两次以上优秀获得者或退休前五年年均获得“优课优酬”教学奖励1次及以上。 3.具有担任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平台负责人的经历,在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建设方面具有丰富工作经验,且无安全事故记录者。 4.因学校、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需要,在相关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教职工。 三、时间安排 1.5月6日前,本人申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退休人员返聘审批表》(附件2),学院审批,连同汇总表(附件3)报业务主管部门。 2.5月7日至5月13日,业务主管部门审定。 3.5月下旬,人事处审核,学校审批。 4.公布返聘人员岗位和名单。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返聘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认真做好返聘计划,合理设置返聘岗位。严格对照返聘条件,规范工作流程,对申请返聘的教师,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要求,切实做好退休教师的返聘工作。 联系人:人事处蒋晓博,联系电话:88320423,邮箱:rsk@zjut.edu.cn。 学院通知:请有返聘意向的老师,于4月30日16:00之前提交《浙江工业大学退休人员返聘审批表》纸质稿一份至学院办公室A518,同时将《浙江工业大学退休人员返聘审批表》及《浙江工业大学退休人员返聘申请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angxy@zjut.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