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20〕5号)安排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长三角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跨省交流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82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访学交流学校申报及访问学者推荐条件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长三角三省一市(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学年。接收学校确定后再组织访问学者的推荐遴选。 二、访学接收学校申报条件 接收高校访问学者的高校应当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高校,一般为“双一流”建设、省重点建设高校或特色优势明显的高校,申报专业一般为国家及省级“双一流”建设学科或省优势特色专业。省教育厅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 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学院(部)推荐相关学科或专业作为交流基地。报送信息中要注明学科或专业、学科特色或办学特色以及年度计划接收人数等信息(详见附件1)。 三、访问学者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一般具有高校副高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或特殊人才可放宽职称要求),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原则上应当为选派高校学科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后备人选。 2.推荐名额。全省计划选派5名本科高校骨干教师进行跨省访问研究学习。推荐遴选及人员具体交流安排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学院(部),填报《附件1: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接收学校申报表》,盖章纸质版于5月6日前交至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szk@zjut.edu.cn。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8320543?,地址:东教科楼南223。
附件1.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接收学校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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